校属各单位:
根据《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雁塔区侨情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雁政办发〔2013〕69号)安排,为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健全和完善侨情资料,更好地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现开展我校侨情调查工作。
一、调查对象
1.归侨。主要是指取得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或取得国外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回国定居的中国公民。
2.侨眷。侨眷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主要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3.留学归国人员。在国外学习工作三年以上的回国工作教职工。
二、调查方法
1.本人为归侨者填写《归侨情况登记表》,本人为侨眷者填写《侨眷情况登记表》。经济困难的归侨、侨眷同时填写《西安困难归侨侨眷登记表》。
2.在职教职工由各单位摸底调查,通知本单位相关教职工填写登记表,并统一回收。
3.离退休教职工由离退休处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可到离退休办公室领取填写纸质登记表,填写后交离退休办公室。
4.属于归侨、侨眷的教职工可下载电子登记表,填写后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交社区居委会。
三、要求及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11月18日前完成《登记表》收集工作,报社区居委会。
附件:归侨情况登记表
侨眷情况登记表
西安困难归侨侨眷登记表
联系人:郑晶(社区居委会)
电 话:82334418
E-mail:zhjing@chd.edu.cn
长安大学社区居委会
长安大学归侨侨眷联合会
2013.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