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派组织、无党派代表人士: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依据中央统战部、省委统战部和省委高教工委《陕西省无党派人士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陕统通[2013]66号)及《陕西省统一战线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意见》(陕高教统[2014]1号)文件精神,学校在无党派人士中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深化我校统一战线的学习实践活动,经学校党委研究,制定《长安大学统一战线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坚定政治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长安大学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立足本职工作,贯彻落实长安大学《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发展的意见》,积极投身学校新一轮综合改革,为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做贡献。
二、活动内容
1.利用多种形式,推进党外人士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同志一系列讲话精神,学习统战工作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等。
2.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实践为依据,开展形势、政策教育,通过实地考察、现场教学等形式,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准确把握基本国情,正确认识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形势任务,激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成就的自豪感。
3.以活动为抓手,构建无党派人士工作载体。适时成立无党派人士联谊会,进一步推进学习实践活动。
4.积极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切实发挥党外人士的优势,凝聚群体智慧建言献策。组织党外人士开展专题研究,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和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5.注重实践锻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长安大学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目标任务。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代表人士挂职锻炼、选拔任用,激励他们立足本职做好工作。
三、参加范围
学习实践活动在学校统一战线中开展,重点在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中开展。
四、工作重心
1.把握重点和突出特色
学习实践活动以我校党外代表人士为重点,紧密结合党派自身建设的需要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需要,开展“我为长安大学改革发展建言献策”活动,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
2.坚持正面引导和自我教育
突出思想引领,把握活动导向,营造积极氛围,展示代表人士良好形象。发挥无党派人士主体作用,体现“自觉、自主、自为”原则,鼓励他们主动参与,自我完善,互相砥砺,共同提高。
3.以活动为契机,以队伍建设为重点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加强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五、组织实施
1.成立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
组 长:董小林
成员单位:统战部、宣传部、党办、组织部
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战部,魏一虎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的职责是:根据活动方案和上级要求,分年度确定活动内容指导学习实践活动;按照指导小组的意见做好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为活动开展提供服务和支持;贯彻上级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和学习实践活动需要,安排有针对性的调研活动;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适时召开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交流座谈会。
2.各民主党派组织要按照上级组织的要求和学校制订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学习实践活动,重点搞好党派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学习和实践,切实搞好政治交接;无党派代表人士要按照活动方案和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安排,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所发材料的内容,通过“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全体党外代表人士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继续发扬老一辈与中共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优良传统,发挥优势,聚集力量,扎实工作,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3.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一是与中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共一道积极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二是与参政党践行群众路线相结合,以参政党践行群众路线的效果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
长安大学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