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党统〔2016〕23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
《关于建立校、院两级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交朋友制度的意见》已经2016年3月16日党委常委会第5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24日
关于建立校、院两级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与
党外代表人士交朋友制度的意见
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和交流,调动和发挥党外人士在学校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改进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推进统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现制定校、院两级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交朋友制度。
一、目的意义
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是统一战线工作的优良传统,是新时期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经验之一,也是我们党联系党外人士的基本方法和坚持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有利于学会同党外人士打交道特别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本领;有利于增进友谊、扩大共识、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有利于广泛听取各方面真实情况和意见,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发现和培养优秀年轻党外干部;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的民主政治建设。
二、联谊交友范围
(一)参加联谊交友的中共党员领导干部
1.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的中共党员领导干部;
2.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的中共党员领导干部。
(二)联谊交友的重点对象
联谊交友的对象包括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重点是:
1.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负责人;
2.学校无党派代表人士;
3.担任学校处级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
4.留学归国人员中的党外代表人士;
5.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代表人士;
6.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党外中青年骨干及其他需要联谊交友的党外人士等。
每名校领导联系1—2名党外代表人士,学院领导联系1名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由组织部会同统战部进行。
三、联谊交友内容
(一) 听取党外代表人士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意见和建议。
(二)了解党外人士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特别是了解存在的困难,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主动热情,平等待人,坦诚相见,说真话,交挚友,交诤友,以加强与党外朋友的互信与交流。
(二)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营造积极、宽松、和谐、活泼的交友氛围。
(三)坚持“求同存异”的方针,不断增强与党外朋友的共识。对党外朋友的逆耳之言,要充分理解,虚心接受,真诚感谢。对不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要耐心倾听,正确引导,使党外朋友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上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与学校同心协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五、联谊方式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优良传统,主动同联系对象多接触、多交谈,互相学习。每学期联系、谈心不少于一次,也可以视情况需要随时进行交流。
六、检查总结
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工作、生活等动态,以及他们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并向学校汇报,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统战部每年要将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情况作为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内容之一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