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新时期学校侨联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健全和完善侨情资料,最大限度地凝聚我校归侨侨眷和新侨的力量,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特开展此次侨情调查(含留学归国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归侨。主要是指取得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或取得国外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回国定居的中国公民。
2.侨眷。侨眷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主要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3.留学归国人员。在国外学习工作三年以上(或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回国工作教职工。
二、调查方法
1.本人为归侨者填写《归侨情况登记表》,本人为侨眷者填写《侨眷情况登记表》。
2.本人为留学归国人员者填写《留学归国人员登记表》。
3.各单位通知本单位相关教职工填写登记表,认真做好侨情摸底调查工作。
4.属于归侨、侨眷、留学生的教职工可下载电子登记表,填写后将电子版于5月4日前发送到统战部邮箱tongzhan@chd.edu.cn。
联系人: 李桂萍 刘小莉
电 话:82334047 82334096
长安大学统战部
长安大学侨 联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