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陕西省《条例》实施办法,依据上级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留学人员统战工作,更好地掌握我校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留学人员的思想政治引领、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联络交友和服务等方面工作,搭建工作载体和平台。现对我校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2015年12月31日前到我校工作的归国留学人员及2015年12月31日前仍在国(境)外留学或工作的人员,年龄在65岁以下(1950年12月31日后出生)。包括:公费或自费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内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赴国(境)外访问、讲学、研究、进修时间1年及以上的人员。
二、要求:1、《归国留学人员信息登记表》由各单位组织归国留学人员本人填写, 《出国留学人员信息登记表》由各单位组织代为填写。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登记资料真实,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3、各单位参照《长安大学2015年12月31日前出国归国人员名单》,将登记表于2016年 9 月 7日前(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党委统战部。
联系人:李桂萍 刘小莉
电子邮箱:tongzhan@chd.edu.cn
联系电话:82334047 82334096
附件:1、2015年12月31日前学校出国归国人员名单
2、归国留学人员信息登记表
3、出国留学人员信息登记表
4、填表说明
党委统战部
人 事 处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