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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之声——共产党员对待宗教的三重态度
共产党员对待宗教的三重态度
统战之声  2017-01-05 09:38

   来源:光明日报

   在近期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要提高处理宗教问题能力,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宗教工作决策部署”。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切实做好宗教工作,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树立正确对待宗教的三重态度,即不信仰宗教的态度、多学习宗教知识的态度和多关心信教群众的态度。

作为一条思想红线,共产党员不信仰任何宗教,这是由共产党员自身的信仰和理论支柱所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宗教信仰与马克思主义信仰有着严格的区别,是有神论与无神论之间的截然对立。在依赖对象上,宗教信仰强调人类被动祈求神祇对自己的拯救,而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类尤其是共产党员在改造世界中的主动作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攻坚阶段,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不仅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历史要求,也是共产党员努力奋斗的动力源泉。

当然,宗教蕴含着对广袤宇宙的理论解释、对人类生活的道德训诫和对世事变迁的心理抚慰,不仅是人类历史长河中的自然现象,也是人类灿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信仰宗教之外,共产党员要正确对待宗教现象,做好宗教工作,就必须多学习宗教知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加强对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宗教基本知识的学习,把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使各级干部尽可能多地掌握。”

对于共产党员来说,所要学习的宗教知识主要分为:一是党在长期宗教工作中提出的理论和方针政策与所形成的工作传统,包括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原则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等;二是各大宗教自身的基本知识,包括各宗教的历史演变、理论体系和发展现状。前者是学习后者的理论指导,后者是学习前者的具体丰富,二者不可偏废。在学习中应当提纲挈领,抓大放小,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对于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和群众工作路线依然是卓有成效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明确指出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干部应当从宣传、团结和引导三个方面来关心他们。

首先,要通过广泛而深入的宣传,使党的相关理论和方针政策、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人所熟知,以使得舆论引导向积极正面的方向转变。其次,对于宗教界人士,要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下结成统一战线,实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解决实际困难吸引人、团结人”,使之增强政治向心力,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广大信教群众,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地方基层组织承担着关心和引导的重担,应该关心其生产生活,引导其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积极防范宗教极端主义和邪教思想的传播,避免把法律问题混同于宗教问题或民族问题。党的基层组织紧密联系着广大信教群众,而绝大部分党员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员,具体而微、春风化雨般的关心和引导,既是群众工作的一般方法,更是对待广大信教群众的特殊方法。

(作者:花威,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华侨大学生活哲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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