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献良策 协商民主谱新篇
——五年来人民政协工作亮点扫描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回首过去5年,人民政协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留下一个个辉煌的镜头,一串串闪光的足迹。通过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召开专题协商会、灵活运用双周协商座谈会、选取重要问题深入研究论证、探索开展监督性调研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积极履职建言、民主协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增添了无限活力。
全国政协已形成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
亮点一:协商议政格局进一步完善
5次全体会议、24次常委会议、10次专题协商会、76次双周座谈会……这是5年来全国政协召开的协商议政会议次数。
5年来,全国政协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全体会议是政协履行职能、协商议政的最高形式。5年来,十二届全国政协共召开全体委员会议21次,邀请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到委员小组参加讨论、共商国是活动144场,实现34个界别、58个委员小组全覆盖。
每年两次的专题议政性常委会都聚焦了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对议题设置、调研、建言和追踪问政每个环节严格落实,推动协商成果有效转化。
专题协商会是增强协商实效的重要举措。5年来,全国政协就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等议题进行专题协商。
双周协商座谈会是十二届全国政协着力搭建协商平台、创新协商载体、增加协商密度的突出举措和一大亮点。许多重要协商成果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先后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探索开展监督性调研。
亮点二:民主监督职能日益强化
从2017年3月底启动到6月初,全国政协围绕“实施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先后开展两轮监督性调研活动。两个多月时间,由6位全国政协副主席带队,组成44个调研小组,先后赴15个省区市75个贫困县调研,并委托7省区开展协同调研。调研层次、规模、力度和覆盖面,在人民政协历史上并不多见,取得重要履职成果。
监督性调研是全国政协于2015年开始探索的一项创新性举措。仅在当年全国政协就开展了12项监督性的调研视察活动,先后前往16个省、区、市实地了解情况。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之一。中共十八大之后,明确了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两个中央文件直接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和民主监督工作起到了重大指导作用。一是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2017年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
民主监督曾经一直是政协履职的“短板”,经过探索,人民政协将监督性调研作为强化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形成了精准选题、组建调研组、召开情况介绍会、实地调研、内部研讨座谈、成果转化的基本做法。监督性调研把政协、监督、调研、协商有机结合起来,有效破解了监督工作中的难题。
梳理政协召开的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的主题发现,其几乎涵盖了民生领域的各大重点问题。
亮点三:履职为民寻求最大公约数
人民政协是政协委员履行民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广阔平台,过去5年,人民政协聚焦民生热点,回应百姓呼声,为一系列民生问题建言献策。
记者梳理政协召开的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的主题发现,其几乎涵盖了民生领域的各大重点问题。如助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全国政协就召开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协商会,并围绕“仿制药的质量问题与对策”“推进安宁疗护工作”等主题召开了双周协商座谈会。
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这正是双周协商座谈会始终坚持的民主态度。
2014年1月9日召开的双周协商座谈会,主题是“核电和清洁能源发展”。与会者围绕中国要不要大力发展核电这个问题分为了两派。“挺核派”认为,核电是清洁能源,在雾霾日益严重、能源结构调整迫在眉睫的情况下,中国应该更多使用清洁能源。“反核派”则认为,核电站技术上并不成熟,应该对其实行总量控制。几位委员和专家针锋相对,你来我往,上演了一幕精彩的观点交锋。
这样的场面在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并不鲜见。不同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观点的代表经过面对面沟通协商、交流交锋,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认识上的偏差甚至误解,增进了共识,提出的意见建议更有针对性,提高了协商议政的实效。
在双周协商座谈会的平台上,真正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
进一步搭建机制化常态化的协商参与平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积极探索网络议政和远程协商等新形式,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
亮点四:提升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制定颁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有力推动了政协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开展。
人民政协新制定和修改了多项工作办法,例如全国政协出台的《大会发言工作规则》,让委员登上人民大会堂讲台发表意见有章可循;新修订的《委员视察考察工作条例》,使委员参加视察、调研活动和随时随地通过畅通渠道反映民情民意的相关工作更为规范;新出台的《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和《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也让提案更顺畅地进入决策层视野,并落到实处。各地政协也都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各具特色的协商议政制度规范。
5年来,人民政协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政协协商民主建设重大改革举措,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全过程,进一步搭建机制化、常态化的协商参与平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积极探索网络议政和远程协商等新形式,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努力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逐步形成协商民主深入实践、各界活力充分释放、民意民智广泛汇聚、与党和政府畅通对接的生动局面。(本报记者栾絮洁)
来源:团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