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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关于在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增加养老服务的建议(二)
关于在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增加养老服务的建议(二)
建言献策  2020-05-22 16:17

(刘勇,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陕西省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总商会副会长)


   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社区托老所时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要把政策落实到位,惠及更多老年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去年10月份,李克强总理在西安明德门北区小区考察时提出,老旧小区改造不仅要进行楼体管网翻新等“硬件”改造,还要根据群众需要提供养老托幼、医疗助餐等“软件”服务。

   在近日的新冠肺炎疫情中,“湖北71岁老人在家中去世,同居者仅5岁孙子”、“上海独居老人家中感染”等新闻,更是让人心生恻隐。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增加养老服务,顺民心、合民意。

   一、现状

   目前,西安市的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正在逐步推进当中。公开信息显示,2013年到2018年底,西安已累计改造老旧小区186个,面积790万平方米。目前,全市2000年之前建成尚未改造的老旧小区共有3645个,建筑面积5285万平方米,还有一部分无产权单位、无有效管理、无业委会的“三无”小区受到诟病。在部分老旧小区,新型社区养老模式推广难、政策落地难、资金筹措难,制约了这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老旧小区医疗条件较差,缺少固定医疗站点,面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差。且老旧小区内常有违规障碍物,阻碍交通,为老人的日常出行及紧急情况下的医疗救助埋下隐患。

   (二)老旧小区内娱乐设施年久失修,部分小区甚至没有专门的社区文化娱乐场所,缺少文化氛围,老人的精神文化需求难以保证。

   (三)老旧小区缺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一方面配套设施不完善,另一方面各项服务不成体系,缺乏系统规划和科学的管理。新型社区养老模式在推进过程中考核机制细则不明确,具体实施过程及考核标准缺乏灵活性。

   三、相关建议

   (一)完善社区医疗服务,发展“互联网+”医疗

首先,在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的过程中清除不必要路障,确保紧急情况下,救护车能够顺利通行以应对紧急情况。

   其次,对社区老年人集中建档,并与医院信息系统终端对接备案,发展“互联网+”医疗,建立专家定期义诊、巡诊、坐诊的服务机制,打造急诊绿色通道,建立便捷高效的社区养老医疗服务机制。

   再次,建议政府购买服务时,适当引入智慧系统,充分利用智能居家设备和穿戴设备等,为老人提供24小时紧急救助、日常看护、家政服务、问诊咨询等服务,并重点面向失独、失能、空巢、高龄老人建立居家探访制度。

   (二)提升社区养老水平,打造城市“养生园”

   建议政府引入社会力量,与专业养老机构合作并引入社区内,结合实际情况及老人的切实需求,制定个性化养老方案。

   郑州市的举措很值得学习。为了尽可能满足二七区绿云小区老人在家门口养老的需要,政府将小区内处于半废弃状态的活动室等改造、提升,建成日间照料中心;在购买养老服务时,购买了助餐、助浴、日托、短托等服务;此外,还为老人开展公共娱乐服务,考虑到不少老人要帮忙照顾孙辈,还开辟了儿童娱乐区,备受好评。

   (三)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建议政府制定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性文件,发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为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政策支持和标准规范。

   此外,建议在制定年度改造计划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该专项工作,对自主开展的改造提升项目给予适当补贴。

   政策的执行,还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调动百姓积极性,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尽责、市场运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推进这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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