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党委统战部
  学校首页      信息门户
规章制度——民主党派负责人与统战干部学习制度
民主党派负责人与统战干部学习制度
规章制度  2020-09-01 14:37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主党派和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引领,巩固统一战线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提升统战工作干部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推动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习对象

1、学校统战干部:分管统战工作的校领导,党委统战部全体干部,各基层党组织统战委员;

2、学校统战成员:民主党派组织主要负责人,侨联、留联会、知联会等统战团体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 学习内容

1、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

2、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

3、学习中共党史和各参政党党史、共和国史;

4、学习国内外重大时政;

5、学习部、省与学校有关重要文件;

6、学习其它有关重要内容;

第三条 学习形式

1、集体培训学习。把集体培训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将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一般每季度集中学习至少一次。

2、个人自学。结合学校情况、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撰写学习笔记。

3、专题调研。深入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 组织实施

党委统战部负责组织实施学习的策划、组织和宣传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可提前向成员发送纸质或电子学习材料,及时整理归学习资料、考勤登记等学习档案。各单位应对学习人员予以支持和保障。

版权所有©长安大学党委统战部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尚苑路长安大学北校区 邮编:710018 电话:029-61105141 工作邮箱:tongzhan@chd.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