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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关于恢复和设立0至3岁儿童托养中心的建议
关于恢复和设立0至3岁儿童托养中心的建议
建言献策  2020-12-10 11:24

(刘滨,政协雁塔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长安大学委员会副主委)

 

   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有机构预测中国每年会有500-600万的新增出生人口。而在职人员退休年龄的延迟,隔代教育观念的差异、家庭保姆带孩所引发的安全隐忧等,让很多年轻夫妻不敢生不敢养,相当一部分育龄夫妻希望有可以托付的安全的有保障的托养机构,幼儿托养已经成为中国家庭的刚需。但是,目前我国很多地区的托管机构都只招收3岁以上的儿童,0至3岁儿童托养中心少之又少。从政策主导层面,通常所说的0-6岁都归类为学龄前教育,3-6岁属于幼儿教育;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年龄满3周岁才能达到幼儿园的入园要求。而0至3岁儿童托养则无人关注或者说不愿关注,最终都只能由家庭自行托养日常照料。去年全国“两会”,就有委员建议要大力发展三岁以下托幼事业,让“二孩”生得起养得好。可是,目前来看,托养服务供给仍处于“政府缺位、市场失灵、社会失职、家负全责”的失衡状态,这既抑制了女性的二孩生育行为,也影响了她们的就业发展。使得家长尤其是母亲不能很好的平衡工作与家庭。所以,0至3岁托养中心的建设势在必行,应该成为区政府相关部门必须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

   建议:

   1.在有条件的成熟社区选址设置托养中心,可在社区招募有爱心、有精力的退休或退职的人员,一来这些人有经验,二来她们有耐心。

   2.在雁塔区原有企业事业单位恢复原有但因某些主客观原因关停的幼儿托管所,解决本单位及相邻单位0至3岁婴幼儿托养难题。

   3.吸引社会资金,构建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托养服务中心。对托养机构的选址、功能、人员配置、安全等“软硬件”提出了具体要求。2017年6月16日,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上强调,扩大托儿所、幼儿园等公共资源供给,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4.在现有幼儿园中增设0至3岁托养班,解决临近单位育龄母亲们的后顾之忧。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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