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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统战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统战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2023-06-05 17:10

校属各单位、各课题申请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有组织的教育科研,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启动“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规划课题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学会专项课题;第二大类分支机构自设课题。

二、申请人条件

1.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课题经费资助

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类型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四、课题完成时限及成果要求

一般为2年。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要求可提交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  或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和编号)。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请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申报要求

第一阶段:课题申报人须于6月12日9:00时前,将附件2、附件3电子版报送统战部邮箱tongzhan@chd.edu.cn。由统战部审核后通过后,由申报人本人登录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平台http://122.224.218.37:6231/srm-web/systemrole/login_toLogin.html,按要求注册用户,根据《课题指南》要求在线填报和上传申报材料。

第二阶段:申报人将《课题申报书》实名版(匿名版3份和实名版1份)送至党委统战部由统战部上报学校统一盖章,后交由课题申报人扫描后上传平台,并按照《课题指南》指定地址进行寄送。

3.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刘小莉     电话:61105141 18681831633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指南-统战部分.docx

附件2.“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3.“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书(匿名版).doc


 

  长安大学党委统战部       

2023年6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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