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和统战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榆林经济社会发展和统战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发展思路,扎实推进统战工作创新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榆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统战工作守正创新提供参考支持。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社科联、中共榆林市委统战部、榆林市社科联联合设立“2023年度榆林市统战理论研究课题”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建强统战基地对于促进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的关系研究
研究内容:榆林市推进统一战线领域各级各类基地建设、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现状、存在问题;挖掘统战基地建设对于促进基层党建的正面效应,统战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的方法路径,培育选树高水平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创新做法。
2.“数智”激发基层统战新活力的模式研究——以榆林市为例
研究内容:网络统战成为统战工作的重要领域,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的典型做法;新阶层网络人士思想引导规律;当前引导服务工作的缺位失位、潜在的社会风险;梳理总结当前榆林市数字和智慧统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中发现和培养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引领、增强共识的改进措施;探索提出加强“数智”统战的新举措。
3.新时代榆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研究
研究内容:榆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历史及评价;工作覆盖的有形影响和有效影响;榆林、台湾两地区资源禀赋、经济形态差异及互补优势分析;当前榆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受制因素及原因分析;新时代榆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努力方向、着力点及改进措施。
4.如何进一步利用榆林资源禀赋打造华文教育品牌的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整理解读各级政策、支持保障、上位规划等;开展华文教育资源普查、特征分析、价值评估等;梳理分析榆林市在打造华文教育品牌当中的独特优势、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品牌建设目标、战略规划、品牌塑造等工作思路。
5.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思想政治引领的问题和形式 研究——以榆林市榆阳区为例
研究内容:聚焦新时代榆林市榆阳区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思想政治引领的路径与方法,全面总结凝练形成的经验启示;挖掘、拓展其中的统一战线思想内涵和方法艺术;分析和把握新阶层时任统战工作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工作走向;提出如何更好进行提升改进和推广宣传。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可自拟题目、延伸研究方向和扩展研究内容。
二、课题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陕西省社科联、中共榆林市委统战部、榆林市社科联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各申报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
(二)申报资料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7月10日将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的《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一式2份)和《论证活页》(一式5份),以及《汇总表》报送至北辰楼808室人文社科项目科,电子版(《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同时发送到rwskxm@chd.edu.cn,逾期不再受理。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名称(如“2023榆林市社科联研究项目”)。联系人:权立峰,联系电话:61105226。
三、课题立项
本课题由省社科联和榆林市社科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课题结项
(一)本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需书面提交8千字以内的研究成果及1千字以内的研究成果缩减版;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陕西省社科联、中共榆林市委统战部、榆林市社科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中共榆林市委统战部、榆林市社科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课题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陕西省社科联、中共榆林市委统战部、榆林市社科联在课题立项后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中共榆林市委统战部、榆林市社科联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陕西省社科联、中共榆林市委统战部、榆林市社科联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附件1:申报书.docx
附件2:论证活页.docx
附件3:汇总表.xlsx
科学研究院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