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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长安大学统战理论研究基金立项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长安大学统战理论研究基金立项申报的通知
通知公告  2021-09-01 11:17

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及其他统战理论研究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提升我统战理论研究水平,提高课题研究质量,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研究项目平台的导向作用,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西安市委统战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1-2022年度统战理论研究课题开展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根据《长安大学2021-2022年统战理论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举的研究方向,自行选定研究题目,要避免研究题目与研究内容过宽过大。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选定题目后,规范填写《长安大学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金立项申报书》(附件2),按期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根据《长安大学统一战线专项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统战理论研究课题的立项采取自行申报、统战部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的程序进行,课题审定后实行备案制。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2021年9月开题,2022年3月中期检查,2022年8月底前结题。

申报组织及申报人需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以及可行性等进行认真分析,确保申报质量,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获准立项的课题要在课题负责人的组织下按立项通知要求认真研究,并按期提交课题或研究成果。

三、结题要求

研究成果须在相关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者获得省、市以上统战理论研究奖励及被上市相关部门采纳。

党委统战部将对立项课题研究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检查,并进行结题鉴定。

、课题经费

学校每年划拨专款作为研究经费,由统战部负责管理;在申报阶段,课题评审组将按照工作量的大小,合理审定课题经费。

如按期提交课题或研究成果的,经费按财务处有关规定一次性报销;经费的使用范围及开支标准,按学校科技基金管理有关办法执行。

未按期提交申报结项的课题,将给予撤项处理,不能获得学校统一战线专项经费支持。

 、申报时间

 请课题申报人员于2021年9151800时前,将《课题申报表》电子版报送党委统战部(tongzhan@chd.edu.cn)。

 联 系 人: 刘小莉      汪治国  

 联系电话:61105142    61105141


 附件1:长安大学2021-2022年度统战理论研究课题指南.docx

 附件2:长安大学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金立项申报书.doc

 

 

 

                                               长安大学党委统战部         

                                                      20219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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